員工登陸 |
|
|
用戶須知
|
居民生活用水須知
|
點擊數:2114 作者:管理員 來自:瓦房店市自來水公司
|
為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和良好的供水秩序,根據《城市供水條例》等法規,制定如下條款,請大家共同遵守: 1、居民需新裝、增容或變更用水等,應持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到自來水公司供水安裝科辦理有關手續。用戶因拆遷、搬遷或其它原因需終止用水,應提前5天到供水企業辦理銷戶手續,并結清所用水費。 2、用戶水表產權屬于用戶,但管理權屬供水企業,由供水企業負責維護、周期檢定及管理,用戶負責保護但不得私自遷移、變動、堆壓、填埋,不準私自開啟水表封鉛,否則屬違反《城市供水條例》規定,用戶有發現水表異常現象,應立即向供水企業聯系,聯系電話:85614321、85606933。 3、用戶認為供水企業安裝的水表不準確或有誤差時,有權向供水企業提出校驗水表申請,并交付校驗、拆裝等費用。如水表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驗表、拆裝費不退還,如水表的誤差有超允許范圍,退還驗表誤差水費、校表費、拆裝費。用戶對校表結果還有異議時,可向上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用戶在申請水表校驗期間其水費仍應按期繳納,驗表結束后,再行退補所用水費。 4、用戶在每月抄表結束后,應2個月內到收費處交清所用水費,逾期不繳每日按欠水費總額5‰(千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直止終止供水。 5、根據《城市供水條例》規定,供水企業在用戶水表外履行用水巡查、抄表等工作時,用戶應予以配合,提供方便。用戶對供水企業工作人員有違約、違章行為,有權對供水企業投訴。投訴電話:85614321。 6、水是有限資源,請大家節約用水。用戶如果無表用水、偷水都屬違法行為,供水企業有權對無表用水、偷水用戶當場予以終止供水外,并按規定追補已用的水費和加收三倍水費的違約金。供水企業對舉報無表用水、偷水等現象的人員,經核實將給予獎勵。 7、本須知未盡事宜及違約責任按《城市供水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
|
|